集中供熱相關問題常識
來源:lambert|發布時間:2019-03-09 15:50:42|瀏覽次數:
1.什么叫城市集中供熱?答:城市集中供熱是指由集中熱源所產生的蒸汽、熱水通過管網供給一個城市或部分地區生產和生活使用的供熱方式。 2.集中供熱的方式有哪幾種?答:集中供熱的方式包括熱電聯產、集中鍋爐房、工業余熱、地熱、核能等。 3.城市集中供熱系統,由哪些部分組成?答:城市集中供熱系統由熱源、熱網、熱用戶三部分組成。 4.城市集中供熱的規模有何規定?答:城市集中供熱的規模:大、中城市供熱能力有7兆瓦以上(鍋爐單臺容量在10噸/小時以上),民用建筑供熱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小城市供熱能力在3兆瓦以上(鍋爐單臺容量在4噸/小時以上),民用建筑供熱面積在4萬平方米以上。工業供熱能力不得小于7兆瓦(鍋爐單臺容量不小于10噸/小時)。 5.城市集中供熱的作用和基本原則是什么?答:城市集中供熱是城市基礎設施之一,具有節約能源、減少污染、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綜合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城市供熱推行集中供熱的方針,堅持因地制宜,廣開熱源,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嚴格限制新建分散鍋爐房,對現有分散鍋爐房要限期逐步改造,提高城市集中供熱的普及率。 6.城市集中供熱的發展重點是什么?答:城市集中供熱發展的重點是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風景旅游城市、重點環境保護城市、沿海開放城市、邊境、口岸城鎮。在基本建設方面,重點支持熱電聯產及配套的城市管網設施項目,現有熱電廠的挖潛、革新、改造配置尖峰鍋爐擴大供熱能力的項目以及小型火電廠改造為以供熱為主的熱電廠項目優先發展城市規劃區內的新建住宅小區、舊城改造、公共建筑集中鍋爐房建設項目;支持利用工業余熱、地熱實行集中供熱項目;穩妥發展核能供熱。嚴格限制建設分散鍋爐房和與城市集中供熱規劃不符的供熱項目的建設。在技術改造方面,重點支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新設備的研制、開發和應用,在確保技術先進、質量安全可靠、經濟合理的前提下,提高熱網和熱力站的技術裝備水平和現代管理手段。對能耗高、效率低、性能差的供熱設備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更新改造和淘汰。在生產供應方面,重點支持熱電廠向市區供熱,優先發展城市規劃區內的新建住宅小區、舊城改造區、公供建筑實行集中供熱,大力支持工業余熱、地熱就近供熱。在專業設備的生產上,支持高效節能供熱產品和設備的生產制造,研制與應用。 7.城市集中供熱的建設資金如何解決?答:根據國發(1986)22號文:“城市集中供熱的建設資金,可采取多種渠道解決一是地方自籌;二是向受益單位集資;三是從城市維護建設稅中拿出部分資金補助城市熱網建設;四是國家給予部分節能投資”。國家可采取無息、低息、貼息、延長貸款償還期限等優惠政策,扶持城市集中供熱的發展。